江苏失独可申请供卵吗,【江苏单独二胎】江苏单独二胎落实“抢怀”的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2-11-19 12:01阅读数: 556
一、3月28日,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的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身份证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子女出生证宝宝出生情况的一个证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合照夫妻近期合影照片2张(1寸或2寸)
户口簿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再生育申请书夫妻双方起草撰写并共同签字。
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各1份。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本省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所需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2申请人到本省社区居委会盖章。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3申请人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镇江市中山西路阳彭山1号(大润发超市对面)
电 话:0511-85296898
江苏省长期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全省独生子女人数1500万左右,约占全国总数的1/10。有30多个县(市、区)户籍人口负增长。
生育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2002年以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施行了年。在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条款确实需要修订。何小鹏分析,实施城乡统一的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从长远解决江苏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
从两代单独到一代单独调整为单独2014年3月28日通过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仅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即,对原《条例》中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进行了修改。
原规定:第二十二条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一般性规定,第(二)项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第(六)项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现规定:第(二)项去除了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这一类别。第(六)项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解读:修改后,意味着江苏再生一个孩子的条件从两代单独一代双独调整为单独。
原规定:第二十三条针对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规定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其中第(一)项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现规定:删去该项。
●解读:单独两孩在江苏省农村早已实行,因此此项内容与第二十二条合并。
单独二孩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单化双方户籍均在江苏的夫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夫妻双方经常居住地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向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一方户籍在外省,一方户籍在江苏的夫妻,可以向江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受委托的村(社区)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何小鹏透露,计生部门也将进一步规范、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生育证45天内办完生小二子需要申请,审批的时间目前是45天。何小鹏特别强调,是45天,而不是45个工作日,最长是45天,生育证肯定能办完。
抢怀的9月30日前可补办手续自国家发布单独两孩政策后,有人提出了地方细则出台前,抢先怀孕怎么算的问题。
何小鹏解释,不看怀孕时间,是看孩子的出生时间。如果是在政策实施前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那么按照原《条例》规定处理,要处罚。
如果是政策实施后才生的,还没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即生育时仍未领取生育证的,按照规定基本标准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3月28日,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
一方为独生子女;
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父母依法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的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身份证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子女出生证宝宝出生情况的一个证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合照夫妻近期合影照片2张
户口簿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再生育申请书夫妻双方起草撰写并共同签字。
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各1份。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本省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生育申请。所需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2申请人到本省社区居委会盖章。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3申请人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镇江市中山西路阳彭山1号
电 话:051185296898